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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科公司部分员工问题回复

浏览量:[]  |日期:2017年12月04日 15:18  |作者:  |来源:乐山师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师科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回复:师科公司是学校的资产经营公司,属于国有企业。
    二、员工之间是否有无身份区别?如果没有身份区别,为什么员工福利待遇不同(突出表现在员工公积金金额以及是否购买)。
    回复:公司员工之间无身份区别,员工福利待遇也没有身份区别。关于公积金购买标准问题:2017年3月17日总经理办公会上审议并通过《关于< 乐山师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各类费用的发放标准》规定明确规定了工资、公积金等发放标准。
    三、原后勤集团改革,师科公司成为学校资产经营公司,与现后勤集团作为保障部门肯定不同,公积金购买为何要考虑后勤集团?
    回复:公司按计划为员工购买公积金合法合规,但此项工作的实施未充分考虑学校其他部门聘用劳动合同制员工实际待遇的“平衡性”因素,故在2017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三次董事会上,董事会成员做出决定:暂停今年7月确定的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待时机成熟后我们会逐步恢复此项工作。
    四、师科公司员工绩效奖励,为什么会存在两种区别,一种是原后勤认定为有身份的绩效工资是固定的,二种是没有所谓的身份,绩效工资是浮动,或高或低。员工绩效奖金是否有相关规定?
    回复:师科公司员工奖励绩效,是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年初工资预算来测算的,不同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档序,当然所对应的奖励绩效也就不同,不存在所谓的身份问题,或高或低的问题。当然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员工贡献大小,工作能力强弱对奖励绩效进行调配。
    五、公积金是否可以个人购买?
    回复:经咨询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不可以以个人身份购买公积金。

 

 

             综合办公室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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