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号,我校纪委办、审计处相关人员对公司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物资的招标采购、三重一大议事程序等进行了为期2天的专项审查,现在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校纪委办、审计处相关人员采用实地查看、查阅会计凭证、抽查资料的方式,对公司财务管理,行政审签流程,招采合同管理及资料存档、“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会议纪要、人事管理等进行了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师科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通报。公司在管理制度、管理细节上存在一些不完善和不规范地方,现通报如下,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思考、认真整改。
二、问题通报
(一)经营开发部:
1.零星物资采购表中,存在牵头人、经办人签字不完整、采购申请表未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等情况。
2、变更采购方式时,未附会议纪要,变更理由不充分,证据支持性不强。
3、在评标过程中,参评人员组成设置不科学,使用部门参评人员不能超过评标人员的1/3,经营开发部作为现场监督不能充当统票人,评标人员监票也不合适。中标公示材料,保证金交款凭证未存档,应完善存档资料。
(二)综合办:公司会议纪要未编订文号。存在将考察报告装入会议纪要的情况。
(三)餐饮公司:
1.大宗物资采购根据后勤集团饮食公司委托学校招标中心招标采购的结果,选用学校招标采购的中标供货商,但未与供货商单独签订供货合同。
2.洗衣机微信收入用Excel电子表格的方式做附件,不是系统导出的原始凭证,证据不充分,建议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手机截屏的方式作为附件。
(三)商务接待中心:
1.已从OA申请同意的场地出租,乙方违约退租,第三方租赁时应重新申请,不能将上次申请到未使用的场地直接出租。
2.校外酒店的返点,用手写的凭证入帐证据性不强,建议可用酒店住宿收据复印件,盖酒店公章作为原始凭证。
(四)财务部:
1.资金管理当中,有两天大额现金未及时存银行;
2.个别会计科目使用存在争议;
3.发招标费、培训费等,会计摘要过于简单,建议注明项目名称、会议名称;
4.批量购买的洗衣机未入固定资产账目。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单位价值1200以上非货币性资产、单位价值不足1200元,但数量多,总值较大,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设备也应列入固定资产。
(五)建议公司福利发放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政策,要做好制度的完善和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公司全体要根据此次检查结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警示,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2.公司各单位、部门应认真分析工作细节,做好流程梳理、档案管理,做到资料完整、程序规范、链条完整并保证其充分、真实、留痕迹可追溯。
3.做好制度完善和修订工作,保证纲领性文件的正确性、科学性、实操性,为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乐山师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日